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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跨期票据报销时限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 03- 24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部门、单位:

为规范学校预算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本年度校内预算下达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就2025年度跨期票据报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5年度财务封账后未及时报销的各类费用(科研项目存续期内的费用不在此范围),请于本年度正式预算下达后、2026年4月10日前完成报销,逾期将一律不予受理,不再办理补报手续。

2025年度发生的借款,须严格按照学校规定及时履行核销手续,于本年度正式预算下达后、2026年4月10日前完成核销,确有特殊情况无法按期核销的,须提交书面延期核销申请。

请各部门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限节点完成跨期票据报销。当前学校资金统筹保障压力突出,全体教职工须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理念,坚持勤俭办学、厉行节约,切实规范经费使用行为。

感谢各部门及全体教职工的理解与配合!


财务处

202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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