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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往来款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 06- 19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部门、单位:

为加强学校往来款管理,减少往来款长期挂账,防范财务风险,增强预算收支的完整性,依据政府会计制度及《山东开放大学公务借款管理规定》的规定,现对往来款项进行清理。

一、清理应收及预付款

应收及预付款由财务处按部门归集汇总后编制《应收及预付款部门汇总表》电子版,相关部门、单位可派人与财务处核算科联系领取,并通知本部门职工按规定于2025年7月5日前到财务处办理偿还手续,结清各项借款。

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按时结算的个人借款,由借款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分管校领导签字,相关领导审批后,可延期结算,但延期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无延期手续的,财务处将暂停办理借款部门和借款人的一切资金业务。

二、押金和质保金

请各相关单位于7月5日前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期或质保期满后,及时办理退还、支付手续。可与财务处联系核查。

以上未尽事宜,请及时与财务处沟通。谢谢支持与配合。

联系人:会计核算科 樊丽丽  王顺华   联系电话:82626649

 

财务处

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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