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加强学校往来款管理,减少往来款长期挂账,防范财务风险,增强预算收支的完整性,依据政府会计制度及《山东开放大学公务借款管理规定》的规定,现对往来款项进行清理。 一、清理应收及预付款 应收及预付款由财务处按部门归集汇总后编制《应收及预付款部门汇总表》电子版,相关部门、单位可派人与财务处核算科联系领取,并通知本部门职工按规定于2025年7月5日前到财务处办理偿还手续,结清各项借款。 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按时结算的个人借款,由借款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分管校领导签字,相关领导审批后,可延期结算,但延期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无延期手续的,财务处将暂停办理借款部门和借款人的一切资金业务。 二、押金和质保金 请各相关单位于7月5日前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期或质保期满后,及时办理退还、支付手续。可与财务处联系核查。 以上未尽事宜,请及时与财务处沟通。谢谢支持与配合。 联系人:会计核算科 樊丽丽 王顺华 联系电话:82626649 财务处 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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