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省级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24〕64号)精神,结合学校事业发展目标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经校长办公会审议、校党委会审定,现将2025年校内预算下达你部门(单位),并就预算执行提出如下要求,请严格遵照落实:
一、加强收入预算管理,确保依法合规
各相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学校收费管理制度,依法组织收入,积极开源增收。要确保学费、考试费、培训费、资产出租收入等各类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做到应收尽收,严禁截留、坐支或私设“小金库”。执行中实际收入超过年初预算的,原则上不新增安排当年支出;发生短收的,将同时调减收入和支出预算。
二、规范支出预算管理,强化预算刚性
各部门(单位)要强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严格执行批复预算,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或开展政府采购。确因国家有关政策出台或不可抗拒的突发事件等需调整预算(含追加开支事项、调整经费项目或金额)的,应按“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学校预算管理相关规定中的程序审批。
三、严格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
各部门(单位)要贯彻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坚持厉行节约、精打细算,勤俭办一切事业。要在部门预算控制额度内,厘清轻重缓急,优化支出结构,坚决压缩非必要非急需不合理开支。
严控会议费、培训费及活动费支出。实行会议、培训、活动年度计划管理和预算总量控制,未列入计划的原则上不得召开和举办,严格执行会议费、培训费开支范围和标准。参会人员在50人以内的会议,原则上在学校内部会议室召开。参会人员以非驻济单位为主的,在符合保密和网络信息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倡导采用线上形式。压缩会议(培训、活动)时间和人员规模,未经审批不得采购或通过印刷定制公文包、手提袋、手提包、定制笔、笔记本、纪念品等非必要物资,提倡使用电子材料,推进科学办会、节俭办会、高效办会。
严控调研费、差旅费支出。调研等出差活动必须按规定报批,严禁超标准报销交通费、住宿费。规范调研考察活动,加强统筹协调,避免时间、地点重叠和集中。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原则上仅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会议或培训,严禁到异地开展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
严控资产购置。严禁超标准配置资产,新增资产配置要与资产存量挂钩,已达资产使用年限仍可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
四、突出项目预算管理,提升资金效益
各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项目经费的预算执行管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障项目预算的执行进度及执行绩效“双达标”。
加快项目执行进度。各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要对项目经费进行合理规划,明确项目经费预算执行的时间节点和工作措施,严格按照预算使用经费和报销支出,保证项目预算执行进度,减少年末资金结余。按省财政厅绩效考核要求,当年省财政拨款安排的专项经费和财政专户资金安排的政府采购经费的执行进度如下:5月底完成42%,6月底完成50%,9月底完成85%,11月底完成95%,12月20日之前完成100%。
落实绩效目标责任。绩效指标完成情况是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开展绩效管理的重要依据。请各项目归口管理部门结合项目实际,对前期项目库中已上报的项目绩效目标进行修订完善,并严格按照设定的绩效目标组织预算执行。要对项目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实行“双监控”,及时校准纠偏。绩效目标预计无法完成的,应当及时停止项目实施,并申请暂缓、停止拨款或收回资金。学校实施项目绩效运行动态监控,不定期调度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强调绩效评价结果应用。项目执行结束后,学校将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评价内容主要包括项目预算编制质量、预算执行率、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及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评价结果接受审计监督并作为以后年度预算安排、加强和改进预算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对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绩效目标较大的项目,项目责任部门应说明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学校将跟踪整改情况;对成效显著的项目,优先保障下一年度预算额度。
五、规范政府采购管理
根据财政部印发的《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和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省级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及执行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采〔2024〕31号)等文件要求,列入2025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请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充分调研论证,通过一站式服务大厅的“采购项目申报”模块提交报送论证后的项目需求,确保采购需求明确、科学、合理、合规。未列入政府采购但符合学校招标采购条件的项目,参照政府采购项目流程执行。为保证项目顺利进行,请于4月18日前在一站式服务大厅提交“采购项目申报”。
请各部门(单位)在接到本通知后,抓紧制定预算支出计划,在保证资金使用效益的前提下,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请于4月18日前,提交《2025年度项目支出预算执行计划书及绩效目标表》电子版及纸质版至财务处预算管理科。纸质版材料需经部门(单位)负责人及分管校领导签字审阅,并加盖部门(单位)公章。
财务处联系人:和文岑、徐金,82626772
国资处联系人:蒋春晓、李元启,82626776
附件:
《2025年度项目支出预算执行计划书及绩效目标表》
1_附件-2025年度项目支出预算执行计划书及绩效目标表.xlsx
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