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增强拒腐防变意识,3月28日下午,财务处党支部第二党小组召开党小组会议集中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会议由党小组组长胡静丽同志主持。 会上,党支部纪检委员和文岑同志领学了新修订的《条例》。会议指出,本次新修订的《条例》,一是落实了党章要求,充实完善了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总体要求;二是细化完善落实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纪律保障条款,促进从严纠治“四风”;三是完善了对党员离岗后违规从业等行为的处分规定,进一步强化对党员的全周期管理;四是落实了做廉洁齐家模范的要求,加强了对党员领导干部亲友相关违规行为的规制。 胡静丽同志强调,新修订的《条例》是一部总结从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验经验,实现与时俱进的纪律规范,要准确理解和把握《条例》的内涵,将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
通过深入学习《条例》,同志们纷纷表示要将《条例》的贯彻落实与自身的岗位工作、日常生活结合起来,真正做到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撰稿:李元启 审核:胡静丽 终审:王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