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学校会计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内部财务规章制度,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坚持“全面控制和重点控制相结合、事前审批和事后审批相结合、科学性和实用性相结合”原则,严格规范学校各项财务收支审批权限和程序。
第二条 凡开支应本着厉行节约、科学支出的原则,防止和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有损学校利益的情形发生。
第三条 所有教职工应严格遵守本规定,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应模范带头遵守和执行本规定,恪尽职守履行好财务监督管理职责,确保学校资产不受侵害。
第四条 报销审核审批人员应严格把关,以当年下达的预算项目、额度为基准,不得审批超预算和无预算项目经费,并对所审批经费内容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负责。
第二章 收入审批管理
第五条 对于事业性收费及其他各项财务收入的审批,要明确部门收费职责和权限,切实加强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的审批管理。
第六条 学校对全部事业性收费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分级负责、依法收费”的管理原则。
第七条 学校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及个人均不得坐收坐支,严禁公款私存和设“小金库”。未经学校批准和委托,不得代理学校收费。
第八条 财务处作为全校事业性收费的管理部门,负责全校的各项事业性收费及其他收费的管理工作。校内各部门不得擅自设立项目自行收费。
第九条 学校各项事业性收费,必须按照财政部门核准的收费项目,以物价部门备案或学校文件公示的收费标准为依据,由财务处会同有关部门实施。
第十条 学校各部门利用学校的名称、场所、器材、资金、技术成果、无形资产等资源开展对外服务,依据有偿原则所取得的一切收入,必须提交收费报告,提出项目事由、收费标准及依据,经学校财务处审核同意后,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实施。所有收入必须纳入学校统一管理。
第十一条 学校各项事业性收费及其他收费,由财务处统一开具《山东省非税收入缴款书》或统一的正式收款收据,或由职能部门到财务处领取《山东省非税收入缴款书》或统一的正式收款收据,收费完结后及时到财务处核销。
第三章 支出审批管理
第十二条 对事业经费的各项支出,实行“统一领导、集中核算、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明确支出渠道、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各部门指定一名在编在岗人员为报账员,负责部门的报销事务。
(一)学校预算经校长办公会、学校党委会研究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批复后,具有法律效力。学校一切开支按预算执行。
(二)在预算年度内,如因国家有关政策出台或不可抗拒的突发事件等确需调整预算(含追加开支事项、调整经费项目或金额)的,由申请部门、单位提出调整方案,填写《山东开放大学经费预算调整审批表》。
其中,对于年初未列入预算确需追加的支出项目,单项追加金额为3万元以下的,报分管校领导审批;3万元(含)至5万元的,报分管财务校领导审批;5万元(含)至10万元的,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10万元(含)以上的,报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
对于年初已列入预算但需调整的支出项目,单项调整金额为5万元以下的,报分管校领导审批;5万元(含)至10万元的,报分管财务校领导审批;10万元(含)至30万元的,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30万元(含)以上的,报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
第十三条 根据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各项事业经费支出,实行以下审批权限和程序:
(一)学校公用经费
1.学校经费中工资、绩效、津贴补贴、五险一金、离退休人员经费、编外用工人员工资、社会保障费由人事处负责;上缴国家开放大学课程费等由教务处负责;校领导业务差旅费、外事活动经费由办公室负责,以上开支凡列入校内预算的,5万元以下,由相关职能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分管校领导审批;5万元(含)以上,由相关职能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经财务处预审并加盖审核章后,再由各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分管校领导审核,分管财务校领导签批。
2.其他学校公用经费(如:项目经费、财政专项经费、设备购置经费等),经相关职能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5万元以下,由分管校领导审批;5万元(含)以上,经财务处预审并加盖审核章后,再由各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分管校领导审核,分管财务校领导签批。
3.还贷付息由财务处负责,须事前经过分管财务校领导审批,报销时由财务处主要负责人签字审核,分管财务校领导签批。
4.学校建设发展经费,在拨付之前须由相关职能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提交报告和详细的预算计划,经分管校领导审核,分管财务校领导签批后方可实施。报销时10万元以下,由相关职能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经审计处、财务处预审后,再由各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分管校领导审批;10万元(含)以上,还需报分管财务校领导签批。
(二)部门包干及业务经费
1.部门、单位包干经费(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维修(护)费、租车费)由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
2.分配到部门、单位包干经费以外的预算内业务经费支出(会议、培训、活动、公务招待费除外),5万元以下,由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分管校领导审批;5万元(含)以上,由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经财务处预审并加盖审核章后,再由各部门、单位分管校领导审核,分管财务校领导签批。
3.实施创收目标管理的单位,预算内业务经费支出(会议、培训、活动、公务招待费除外)实行以下审批程序:单项开支1万元以下的,由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报销;1万元(含)至5万元,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由分管校领导审批;5万元(含)以上,由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经财务处预审并加盖审核章后,再由各部门、单位分管校领导审核,分管财务校领导签批。
(三)五项经费
1.学校公务接待费执行《山东开放大学公务接待管理办法》。须事前审批,费用发生后,经办公室预审签字,再由各部门、单位分管校领导审核,分管财务校领导签批。
2.公费出国参照公务招待费审批权限及程序执行。
3.公车维护支出,5万元以下,由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分管校领导审批;5万元(含)以上,由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经财务处预审并加盖审核章后,再由分管校领导审核,分管财务校领导签批。
4.各种会议、培训、活动在组织之前须提交报告和详细的预算计划,经部门、单位分管校领导审核,分管财务校领导签批后方可组织实施。活动结束后由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经财务处预审并加盖审核章后,再由各部门、单位分管校领导审核,分管财务校领导签批。
(四)维修基建经费
1.1万元(含)以上的维修工程,需由实施部门提出计划,会同职能部门、财务处、纪委监察室、审计处共同论证并立项,报分管财务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5万元以下由实施部门分管校领导审批;5万元(含)以上,由实施部门分管校领导审核,分管财务校领导签批。
2.学校各项基建工程及1万元以上的维修工程,除遵循上述审批程序外,均需审计处审计后方可报账。
(五)人员经费
1.职工上下班交通费,参照《山东开放大学教职工上下班交通费报销办法》执行,月初以部门为单位汇总上月实际出勤人员、天数和报销数额,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人事处,人事处审核后由财务处按规定进行报销。
2.教职工托儿费、直系亲属去世补助、生病职工探视费,由所在部门、单位报所在分工会签字后,报学校工会主席审批。
3.职工探亲旅费、师资培训(下拨学院的除外)、师资队伍建设经费,5万元以下,由人事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分管人事校领导审批;5万元(含)以上,由人事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经财务处预审并加盖审核章后,再由分管人事校领导审核,分管财务校领导签批。
(六)出差及借款
1.职工公务出差,参照《山东开放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事前审批制度,须提前填写《山东开放大学公务出差审批单》。事后差旅费报销按照经费来源进行审批。
2.办理公务借款,须详细填写借款单,按照经费来源执行审批程序。
3.国内外访学借款需经人事处、财务处预审签字,由分管人事校领导审核,分管财务校领导签批。
(七)工会及妇委会经费
1.教职工文体活动、购买节日福利品等发生的工会经费,经工会主席审核后,由分管工会校领导审批; 5万元(含)以上,经财务处预审并加盖审核章后,再由分管工会校领导审核,分管财务校领导签批。
2.分工会经费,由分工会主席签字后,报工会主席签批。
3.妇委会业务经费,由妇委会主任签字后,报分管校领导签批。
(八)其他经费
1.党建经费,1万元以下,由党总支书记签字,组织部预审,分管党建校领导审批;1万元(含)以上,还需报校党委书记签批。
2.科研经费,参照《山东开放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鲁开大研字〔2021〕8号)执行,项目负责人填写科研经费使用卡,经科研处初审,财务处复审后,由分管科研校领导签批;5万元(含)以上,还需报分管财务校领导签批。
3.下拨联合办学经费,由相关职能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分管校领导审批;5万元(含)以上,由相关职能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经财务处预审并加盖审核章后,再由各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分管校领导审核,分管财务校领导签批。
第十四条 各部门、单位负责人签字时应注明支出列支的具体预算项目名称,未注明支出项目及超出预算的,财务处不得报销。
第四章 票据报销管理
第十五条 票据报销
(一)报销需取得正式合法的票据原件,票据上付款单位名称应为学校全称“山东开放大学”。填制日期、经济业务内容、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金额大小写必须一致。凡涂改、污损的票据不能报销。若发票开具内容为办公用品、印刷费等统称,需另附由收款单位开具的商品清单或具体服务内容并加盖收款单位印章,且清单总金额需与发票合计金额相符。
(二)电子发票视同纸质发票可以作为报销依据。取得电子发票时,需同时保留消费时对应的付款凭证、消费小票或其他唯一性辅助凭证,报销时一并粘贴,作为发票唯一性的辅证。
(三)当年发生的各项费用,原则上在当年结清。若遇特殊情况,应在次年3月底前完成报销,过期票据原则上不予报销。有明确项目存续期的开支以项目存续期内的发票为有效报销发票。科研经费票据可于课题结题时一并报销,票据日期应在课题立项至课题结项期间。
(四)费用报销时,经办人、报账员须在原始票据上签字(含有个人身份信息的火车票、飞机票等可不签,如果线下报销,还需部门负责人在原始票据上签字),发放实物或奖品的,须附发放清单。
(五)定额发票应及时如实填写相关业务内容、注明实报金额。提供销售单位出具的购物清单并加盖销售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作为原始票据附件。
(六)部门、单位因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竞赛比赛等发放给校内职工、学生的各种津贴补贴、以及劳务支出等必须附详细清单,批准手续完善后由财务处直接转入领款人个人银行账户中;用于校外专家学者的各种劳务费,原则上应由其本人提供银行账号。
(七)部门、单位发生的教学、科研用仪器设备,家具类(含课桌、椅、凳)固定资产,图书资料等资产购置支出,符合政府采购要求的须提前申报政采,并凭购置合同、发票、采购清单及资产管理部门的固定资产入库验收单,到财务处办理报账和转账付款手续。
(八)部门、单位预算内的各项活动、会议等,报销时应提供经合规审批的预算报告及文件通知等。
第十六条 发票或收据复印件不予报销,特殊情况下原始发票或收据丢失需办理报销业务的,参照以下方式执行:
(一)丢失原始票据的(车、船、机票除外),须取得出票单位原始票据存根联或记账联的复印件,并加盖出票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
(二)丢失车、船、机票的,根据购票方式分别采用以下方式执行:
1.采用网上订票,以网上订单作为丢失票据原始票据附件,依据订单金额予以报销。
2.有同行人员的,经同行人员签字证明后,按同行人员票价予以报销。
3.没有同行人员证明的,按出差直线距离的同标准票价予以报销。
(三)取得上述资料,并填写《山东开放大学原始票据丢失报销申请表》,由票据经办人和票据丢失人详细写明业务内容及票据丢失经过,经部门负责人确认签字,报财务处负责人和分管校领导签字审批后办理报销手续。
第十七条 发生购票保险或退票费用,如未取得纸质发票,也可凭电子凭证报销,须本人写出说明,并按照经费来源执行审批程序。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一经审批的收支事项,由学校财务处监督执行。
第十九条 本规定由学校财务处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山东广播电视大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试行)》(鲁电大财字〔2018〕7号)同时废止。
附件:1.山东开放大学原始票据丢失报销申请表
2.山东开放大学财务支出审批权限一览表
附件1
山东开放大学原始票据丢失报销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 票据经办人 |
|
票据丢失人 |
|
所在部门 |
| 联系电话 |
|
丢失票据业务内容 |
|
丢失票据金额 |
| 票据编号 |
|
申请理由(包括票据遗失时间、地点、原因、经过等,可附页)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所在部门意见 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财务负责人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
分管校领导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
注:1.本申请表申请人为票据经办人和丢失人。
2.票据丢失,须取得出票单位原始票据存根联或记账联的复印件,并加盖出票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2
山东开放大学财务支出(预算内)审批权限一览表
支出审批事项及金额范围 | 是否事前审批 | 事后报销审批权限 | 注意 事项 | 政策 依据 |
支出类别 | 支出内容 | 开支金额X元 | 是/否 | 审批人 | 部门负责人 | 其它部门负责人 | 分管校领导 | 分管财务校领导 |
学校公用经费 | 工资、绩效、津贴补贴、五险一金、编外工资、社保、离退休经费、 上缴中央电大、校领导业务经费、 设备购置费 、项目经费、财政专项经费、其他公用支出等 | X<50000 | 否 |
| √ |
| √ |
|
|
|
X≧50000 | 否 |
| √ | 财务处 | √ | √ |
|
|
还贷付息 |
| 是 | 财务校领导 | √ |
|
| √ |
|
|
学校建设发展经费 | X<100000 | 是 | 分管校领导、财务校领导 | √ | 审计处 财务处 | √ |
|
|
|
X≧100000 | 是 | 分管校领导、财务校领导 | √ | 审计处 财务处 | √ | √ |
|
|
支出审批事项及金额范围 | 是否事前审批 | 事后报销审批权限 | 注意事项 | 政策 依据 |
支出类别 | 支出内容 | 开支金额X元 | 是/否 | 审批人 | 部门负责人 | 其它部门负责人 | 分管校领导 | 分管财务校领导 |
非创收目标管理单位经费 | 包干经费 |
| 否 |
| √ |
|
|
|
|
|
业务经费 | X<50000 | 否 |
| √ |
| √ |
|
|
|
X≧50000 | 否 |
| √ | 财务处 | √ | √ |
|
|
实施创收目标管理单位经费 | 包干经费 |
| 否 |
| √ |
|
|
|
|
|
业务经费 | X<10000 | 否 |
| √ |
|
|
|
|
|
10000≦X<50000 | 否 |
| √ |
| √ |
|
|
|
X≧50000 | 否 |
| √ | 财务处 | √ | √ |
|
|
下拨学院经费 | 学生经费 |
| 否 |
| √ |
| √ |
|
|
|
师资经费 |
| 否 |
| √ |
| √ |
|
|
|
高职及开放教学经费 | X<50000 | 否 |
| √ |
| √ |
|
|
|
X≧50000 |
|
| √ |
| √ | √ |
|
|
五项经费 | 公务招待费 |
| 是 | 分管校领导、财务校领导 | √ | 办公室 | √ | √ | 填写《山东开放大学公务接待审批单》 | 山东广播电视大学公务接待管理办法(鲁电大校办字〔2019〕21号) |
公费出国 |
| 是 | 分管校领导、财务校领导 | √ | 办公室 | √ | √ |
|
|
公车维护 | X<50000 | 否 |
| √ |
| √ |
|
|
|
X≧50000 | 否 |
| √ | 财务处 | √ | √ |
|
|
会议、培训(活动) |
| 是 | 分管校领导、财务校领导 | √ | 财务处 | √ | √ | 事前需提交报告、预算经分管财务校领导审核 |
|
支出审批事项及金额范围 | 是否事前审批 | 事后报销审批权限 | 注意 事项 | 政策 依据 |
支出类别 | 支出内容 | 开支金额X元 | 是/否 | 审批人 | 部门负责人 | 其它部门负责人 | 分管校领导 | 分管财务校领导 |
基建维修经费 | 维修维护费 | X<10000 | 否 |
| √ |
| √ |
|
|
|
维修维护费 | 10000≦X<50000 | 是 | 论证、分管校领导 | √ | 审计处审计 | √ |
| 职能部门、财务处、监察室、审计处共同论证并立项,分管校领导审批 |
|
维修维护费 | X≧50000 | 是 | 论证、财务校领导 | √ | 审计处审计 | √ | √ | 职能部门、财务处、监察室、审计处共同论证并立项,报财务校领导审批 |
|
基建经费 |
| 是 | 论证、财务校领导 | √ | 审计处审计 | √ | √ | 职能部门、财务处、监察室、审计处共同论证并立项,报财务校领导审批 |
|
人员经费 | 职工上下班交通费 |
| 否 |
| √ |
|
|
|
| 山东开放大学教职工上下班车票报销办法 |
托儿费、直系亲属去世补助、生病职工探视费 |
| 否 |
| √ | 工会 |
|
|
| 山东开放大学教职工托儿费报销规定 |
探亲费、师资培训费、师资队伍建设 | X<50000 | 否 |
| √ |
| √ |
|
|
|
X≧50000 | 否 |
| √ | 财务处 | √ | √ |
|
|
支出审批事项及金额范围 | 是否事前审批 | 事后报销审批权限 | 注意 事项 | 政策 依据 |
支出类别 | 支出内容 | 开支金额X元 | 是/否 | 审批人 | 部门负责人 | 其它部门负责人 | 分管校领导 | 分管财务校领导 |
借款 | 来源于包干经费 |
| 否 |
| √ |
|
|
| 还款期20个工作日 | 山东开放大学公务借款管理规定 |
来源于业务经费 | X<50000 | 否 |
| √ |
| √ |
|
|
|
X≧50000 | 否 |
| √ | 财务处 | √ | √ |
|
|
访学借款 |
| 是 |
| √ | 财务处 | √ | √ | 依据文件 |
|
公务出差 | 来源于包干经费 |
| 是 | 参照文件 | √ |
|
|
| 须提前填写《山东开放大学公务出差审批单》 | 《山东开放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 |
来源于业务经费 | X<50000 | 是 | 参照文件 | √ |
| √ |
|
X≧50000 | 是 | 参照文件 | √ | 财务处 | √ | √ |
工会及 妇委会经费 | 工会经费 | X<50000 | 否 |
| √ |
| √ |
|
|
|
X≧50000 | 否 |
| √ | 财务处 | √ | √ |
|
|
分工会经费 |
| 否 |
| 分工会主席 | 工会 |
|
|
|
|
妇委会经费 |
| 否 |
| √ |
| √ |
|
|
|
其他经费 | 学科建设 | X<50000 | 否 |
| √ | 教务处 | √ |
|
|
|
X≧50000 | 否 |
| √ | 教务处 | √ | √ |
|
|
党建经费 | X<10000 | 否 |
| 党总支书记 | 组织部 | √ |
|
|
|
X≧10000 | 否 |
| 党总支书记 | 组织部 | √ | 党委书记 |
|
|
科研经费 | X<50000 | 否 |
| 科研处 | 财务处 | √ |
| 项目负责人填写科研经费使用卡 | 《山东开放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
X≧50000 | 否 |
| 科研处 | 财务处 | √ | √ |
下拨联合办学 | X<50000 | 是 |
| √ |
| √ |
| 事前审批是指须事前借款 |
|
X≧50000 | 是 |
| √ | 财务处 | √ | √ |
|
注:借款超期未能及时核销,需填写《山东开放大学借款暂缓冲销申请表》,报销过程中如有特殊情况,需填写《财务报销特殊情况说明》。
山东开放大学办公室 2023年1月22日印发
校对:和文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