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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开放大学关于印发全省开大(电大)开放教育学生学费收费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 04- 27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市、直管县开大(电大)、学习中心,山东开大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明确国家开放大学收费项目等问题的通知》(财综〔2014〕21号)以及国家开放大学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就开放教育学生学费收费标准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缴费学分数

(一)本科(专科起点,下同)各专业按照73缴费学分执行。

(二)专科各专业按照79缴费学分执行。

二、学费收费标准

(一)注册建档费

1.开放教育本科专业:每生收取100元。

2.一村一”项目本科专业:每生收取100元。

3.开放教育专科专业:每生收取80元。

4.一村一”项目专科专业:每生收取20元。

5.助力计划”项目专科专业:每生收取50元。

(二)课程学分费

1.开放教育本科专业:每生每学分83元。

2.一村一”项目本科专业:每生每学分83元。

3.开放教育专科专业:每生每学分70元。

4.一村一”项目专科专业:每生每学分60元。

5.助力计划”项目专科专业:每生每学分60元。

(三)考试费

山东开大一次性收取考试费300元。用于上缴国家开放大学及学生在籍期间专业规则范围内山东开大提供的所有考试服务、试卷评阅等支出。课程补考费由市、县开大(电大)、学习中心按每生每科次20元标准收取,并为学生开具票据,山东开大不再收取补考费用。

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英语考试等考试费按相关考试文件的收费办法执行。

三、缴费与退费

(一)缴费办法

所有开放教育学生必须通过山东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在线缴费系统(http://jfsdtvu.jxjy.chaoxing.com/)缴纳注册建档费、课程学分费和考试费。

(二)缴费标准与次数

1.各学习中心须在“一平台招生管理模块”录入报名新生信息后将该学生信息同时录入(导入)缴费系统,实现录入学生信息与网上缴费同步进行。

2.注册建档费、考试费在第一学期一次性全额缴纳。

3.课程学分费(按学分计算)分别在第一学期和第三学期缴纳。本科各专业第一学期缴纳37学分,第三学期缴纳36学分;专科各专业第一学期缴纳40学分,第三学期缴纳39学分。

(三)退费说明

1.注册建档费。学生报名并在缴费系统缴费后,因入学资格审核材料不合格或个人原因提出退报名,且未在国家开放大学教务系统注册学籍的,由山东开大全额退还已交注册建档费至相关学习中心。学生已在国家开放大学教务系统注册学籍的,注册建档费即已产生,不予退费。

2.课程学分费。学生第一次缴费后未注册学籍,或未在国家开放大学教务平台完成网上选课且办理退学手续的,山东开大全额退还首次已交课程学分费。学生第二次缴费后在网上选课开始前申请退学的,山东开大全额退还第二次已交课程学分费。学生在其他时间申请退学,由相关学习中心根据学生选课等实际学分数,自行计算退费数额并从返还学费中列支,山东开大不再承担。

3.考试费。学生在报名后未注册学籍,或未在国家开放大学教务系统报考任何课程申请退学的,山东开大全额退还已交考试费至相关学习中心。学生在其他时间提出退学、转学的,由相关学习中心按照学生实际报考门数计算已交考试费退费金额,汇总后报山东开大教务处审核,山东开大财务处据此将相关费用返至相关学习中心。

4.退费方式。学生所有退费均在线下完成,需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相关学习中心按规定和标准予以退还。

(四)注册建档费及考试费相关情况说明

1.注册建档费相关情况说明。各层次、专业注册建档费均按照国家开放大学收费标准收取,费用全部上缴国家开放大学,山东开大、市、县开大(电大)、学习中心均不留取。

2.考试费相关情况说明。山东开大一次性收取学生考试费后,各市、县开大(电大)、学习中心不得再收取学生正考考试费。各电大因组考、监考等工作产生的费用可从返还学费中列支。

四、欠费处置

每次缴费截止后,对于欠缴学费的学生,各学习中心可根据缴费系统欠费学生名单限制其选课和报考。对于欠缴学费学生参加网上学习及报考产生的相关管理费用,由相关学习中心自行承担,山东开大将在返款中予以相应扣除。

五、其他说明

(一)本通知自2023年秋季学期起执行。

(二)全省各级办学单位须统一按照本通知中学费标准执行。

(二)原《关于印发全省电大开放教育学生学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鲁电大教务字〔2019〕24号)文件同时废止。

 

 

 

 

山东开放大学  

                             2023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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