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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学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 09- 27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部门、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教财字〔2021〕16 号)文件精神,按照巡视、审计整改要求,为进一步摸清“家底”,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基础,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定于2022年9月28日至2022年11月30日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资产清查工作。为保证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本次资产清查基准日为2022年9月20日,在此时间之前购置(含受赠)的设备、家具、房屋、场地、图书及车辆等在账资产均在清查之列。

二、资产清查工作安排

(一)实物清查阶段(9月28日--11月8日)

学校聘请专业的资产清查公司作为第三方清查机构,按照部门、单位对实物资产进行盘点清查,逐一核查,确保资产清查全覆盖,落实资产使用部门、使用人及存放地点。

(二)资产对账阶段(10月8日--11月8日)

资产实物与学校资产管理系统中的资产信息进行核对,查清各部门、单位国有资产的现存情况,包括账实相符、盘亏、盘盈、待变动、待报废等。

(三)反馈落实阶段(11月8日--11月13日)

对账后出具各部门、单位的账实相符、盘亏、盘盈、待变动、待报废表,复核资产使用状态情况,对清查出的账实相符、盘盈、盘亏及待报废资产予以书面确认,待变动资产在资产清查结束后,按照程序进行调整。

(四)整理汇总阶段(11月8日--11月30日)

对清查结果进行整理、汇总,根据各部门、单位清查盘点结果打印条形码,确保“一物一条码”。对各部门、单位提交的盘盈、盘亏及待报废资产,按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和程序,上报学校有关会议审议后,按程序进行调整,保证资产账实、账账相符。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资产清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清查责任,确保按时完成资产清查盘点工作。

(二)严肃纪律。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漏报,确保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

(三)狠抓落实。利用本次资产清查机会,对本部门、单位的资产进行全面盘点清理,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资产的全貌及实际状况。

 

 

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2022年9月27日


附件:

1.山东开放大学资产清查明白纸

2.山东开放大学资产清查时间表


          附件1 山东开放大学资产清查明白纸.doc

附件2 山东开放大学资产清查时间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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